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校内有关规定,为加强新一届直属单位党委工作,落实集体领导、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特制订本职责分工。
贾百俊:党委书记,兼任纪检委员,全面主持党委工作,负责指导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完成组织交办的其它任务。
赵 琦:组织委员,负责指导党支部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完成组织交办的其它任务。
刘 杰:宣传委员,负责指导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完成组织交办的其它任务。
张 蕊:宣传委员,负责指导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完成组织交办的其它任务。
卫 玲:统战委员,负责指导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完成组织交办的其它任务。
叶培哲:保密委员,负责指导保密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完成组织交办的其它任务。
贺小伟:青年委员,负责指导群团和青年工作,完成组织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