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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各支部、各单位: 按照校党委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日程安排,10月15日前各总支要小结本环节工作。现请各支部、各单位小结本环节工作,并于10月14日前报直属单位党总支。小结内容主要包括:学习讨论情况(次数、内容及效果)、党员参加活动情况、征求意见建议情况(条)。
直属单位党总支
201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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