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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30   浏览次数:    资料来源:校纪检监察综合室

校内各党委(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2024年“五一”劳动节将至,为常态长效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现就廉洁过节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校内各级党组织要以节点为“考点”,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推动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及时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深刻汲取教训,增强敬畏之心,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二、严明纪律红线、守牢廉洁底线

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格执行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带动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自觉遵守党纪法规和相关要求,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节日期间,严禁借节日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活动或者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使用公车;严禁违规组织和参与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酒驾、醉驾行为,坚守法律底线。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学校将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工作安排部署不力、走形式装样子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从重查处,严格按照“一案双查”要求,既追究本人直接责任,又追究失职失责的相关干部领导责任,以“零容忍”态度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四、深化纠树并举、弘扬新风正气

校内各级党组织要坚持纠“四风”树新风,把弘扬新风正气与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大力倡导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优良作风。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弘扬清廉之风,培育务实之风,养成简朴之风,模范践行勤俭节约、廉洁过节新风尚。

举报电话:029-88308773

举报邮箱:12388@nwu.edu.cn

  省纪委监委驻校纪检监察组

2024年4月29日